广东中为工商技工学校学生处职能
学生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籍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生日常生活管理指导等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和民族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和其他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二、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
理,包括学生学籍管理、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负责助学金和奖学金的管理、评定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休学、退学、复学、转学方面的工作;负责全校本专科、预科生、中专生的统计和报表工作;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的资格和政治审查工作。
三、学生的日常管理: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生活秩序管理;负责校级以上奖、惩的审核及表彰、处理;负责全校学生的宏观生活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助学贷款的初审、发放及患病学生营养补助和节日补助工作,校园文明督察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后勤集团做好学生生活园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等;
四、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针对学生开展个别心理健康辅导、团体辅导和知识讲座等活动;
五.负责辅导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计划、考核方案。指导、评估并考核各学院的学生工作情况。
六.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
七.负责制定学校与学生工作有关的条例及规章制度。
八.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动态、学风状况的调查,并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
九.组织、指导全校的优良学风创建工作,建立优秀集体及个人的激励、奖励和管理体系,以及负责对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